暨南大学中枢神经再生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2016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暨南大学中枢神经再生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是暨南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和公益性研究的基地,是开展高层次学术交流和国际合作的基地。暨南大学粤港澳中枢神经再生研究院依托“暨南大学-香港大学中枢神经再生联合实验室”和国家外专局“中枢神经再生与修复引智创新基地”,于2015年申报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教育部于2015年6月组织专家现场评审答辩,并于2015年12月下文批准立项建设(教技函【2015】67号)。根据文件精神: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期为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以下简称“联合实验室”)。自实验室成立以来,始终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学前沿,着力于(1) 神经生长的分子调控;(2) 脊髓损伤与修复;(3) 视觉系统的损伤与修复;(4) 脑损伤的病理机制与干预等研究方向。依据暨南大学中枢神经再生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部署,为了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的层次和力度,促进合作交流,暨南大学中枢神经再生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决定组织开放课题申报,接受国内或室外学者申请。有关开放课题管理的规定按《暨南大学中枢神经再生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一)资助对象 

1.本基金鼓励外单位人员申请,主要研究方向如下: 

(1) 神经生长的分子调控;

(2) 脊髓损伤与修复;

(3) 视觉系统的损伤与修复;

(4) 脑损伤的病理机制与干预等研究方向。

中枢神经损伤修复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目前尚无有效的单一治疗策略。因此,只有通过对病理机制和临床治疗的合作研究,才有望在此领域取得重大突破。目前中枢神经损伤修复仍是世界难题,对人类健康和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严重负担。暨南大学中枢神经再生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为了解决这些问题,2016年度开放课题基金将重点支持对本学科有重要学术意义的新技术和新分析方法的研究课题。 

2.实验室提倡并鼓励开放课题参与人员来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提供相应的办公条件和场地;申请者在保证课题质量的前提下,也可以在原单位进行基金资助课题的研究。但原则上要求申请者有义务参加实验室要求的各项学术交流和其他科技合作。开放课题基金的申请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职的具有中级(含中级或博士后)职称以上的研究人员; 

(2)具有一定的科研经历。 

 

(二)资助方式                            

2016年度拟资助开放课题6项,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资助期限一般为二年。资助为开展项目研究所需的文献资料费、实验材料费、测试费、加工费、和论文版面费以及相关的差旅费等。要求发表论文署暨南大学中枢神经再生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MOE Joint International Research Laboratory of CNS Regeneration, Jinan University, Guangzhou 510632, China)。 

开放课题基金经费的使用请参照国家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经费管理办法”作为课题经费开支范围,对课题计划经费需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支付其它与项目无关的费用。开放课题经费需要在重点实验室使用,经费不外拨。请申请者在财政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支配研究经费。 开放课题经费划拨和使用最终解释准则参照暨南大学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三)申请程序 

凡申请本开放课题者须填写《暨南大学中枢神经再生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将填写好的申请书通过电子邮件并同时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课题经暨南大学中枢神经再生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课题评审委员会评审,并由实验室主任审核批准后才能纳入资助计划。

 

截至日期:2016年10月30日下午5点前提交申请书的电子版,同时将纸质版原件寄至本室。 

联系人:李娜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第二理工楼8楼,粤港澳中枢神经再生研究院,暨南大学中枢神经再生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  邮编:510630

电话:020-85223563  
电子邮箱:lina_nanamina@163.com

 

开放课题申报书模板-联合实验室.docx